中韩文化广场D区消防完善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中韩文化广场D区消防完善提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江苏世纪新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100%。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中韩文化广场D区消防完善提升项目
2、工程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台山路与嫩江路路西。
3、工程规模:共10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
4、招标范围:中韩文化广场D区消防完善提升项目的施工,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要求: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6、质量标准:质量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一个标段。
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34806.48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下述1.1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1.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本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2.1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2其他要求:
2.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包括不限于投标人的子公司以及控股参股企业)、其他企业分公司负责人。(均以投标截止日注册登记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2.2.2本工程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施工时按现场管理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2.2.3投标项目负责人若中标,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项目组其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在签订合同前核验。
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1.2、1.3、2.2、4”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或将前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微信【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联系人:周会计,联系号码:0515-88200706,18705110288(微信同号)】获取纸质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 时。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jscncg.com/)发布。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世纪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scncg.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江苏世纪新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世纪新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18号112室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585107186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515130964